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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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职称的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黑龙江省]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黑龙江省最新职称评审中级职称

黑龙江省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和时间

申请条件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

(1)大学本科毕业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关于时间要咨询当地的人社局。

扩展资料:

一、职称评定作用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二、评审专业

1、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2、医药工程: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3、水产工程: 工程师

4、经济类 :会计、经济、统计、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5、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职称

黑龙江职称评定细则

黑龙江职称评定细则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

之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的能力与水平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工作,以及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职称评定标准黑龙江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法医师。

2017年副高条件黑龙江?

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考核正高与副高段一样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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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档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尤其是论文方面的规定....

黑龙江档案系列中抄高级职称评审条袭件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或利用档案史料撰写的历史专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或利用档案史料撰写的历史专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5万字以上。参考资料地址: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2017年副高条件黑龙江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黑龙江省晋副高职称什么条件计算机可以免试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评聘正高级职称者;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2.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计算机专业文章(之一作者)评聘中、初级,或出版过计算机专著的人员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者。

3.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评聘中、初级,或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毕业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获得相应级别证书者。

5.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初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者。

6.组织选派援外、 *** 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评聘高中初级职称者

7.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称者。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模块考试”才能聘用。

8.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达到本系列申报评审破格条件或达到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者。

黑龙江省的副高职称评定学历要求

学士学位可以评副高,但需要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黑龙江进副高需要哪些条件

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五篇,公开发表,三篇国家级刊物,两篇省级刊物如果名额有限,需要核心刊物发表几篇,

工作年限也有要求!

黑龙江口腔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考哪些

(人事部、卫生部发布国人发[1999]第92号)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临床医学各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主治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条件的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行医权的医师。

第五条根据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条件分为2个部分:

(一)按二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按二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14个专业:全科/家庭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

(二)按三级学科分类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三级学科设置的临床医学专业岗位,共分为32个子专业: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第七条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第九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十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长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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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破格高级职称何时出评审结果

黑龙江省2017年破格抄高级职袭称十一月出评审结果

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备下列第1、2项条件之一项或具备下列第3、4、5项条件之两项者,可破学历或资历申报: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1项,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省或市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

3、主持完成1项在全省推广应用的本专业某领域重要项目或技术成果;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省内先进水平;

5、独著或合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教材)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以之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公开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报名参加中、副高级职称评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黑龙江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论文报评委会审批 (或参加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

获得高级资格后企业发高级工程师聘书。

黑龙江省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一级教师评定条件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摘要: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 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三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十条 二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一条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学、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学改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

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规定的教学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学,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听课笔记,撰写关于教学评价和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2次校(乡)级或1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

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结合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教学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次,并有讲稿或教案;

3.获得2次乡级或1次县(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3.有3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2项教科研成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1项教科研成果或1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学中。

(二)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

1.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能出色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效果好,在本校或当地有较好的影响,在教学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很高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不断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校级科研课题,较好地解决问题,并形成教育教学反思或叙事等材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提供2篇教学案例或心得体会。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胜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好,结合学科教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校级主题班(团、队)活动2次或县(区)级1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或奖励,班风优良,获得了校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或县(区)级1次;

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2篇有关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经常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动了校本教研活动。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50学时。每年都在县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培训讲座。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在有关教学报刊上发表。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较大,学生个性特长获得比较充分的发展,在各种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好评;

2.是县(区)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积极探索教学艺术和追求教学特色。至少承担县(区)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3次,并有教案和反馈,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或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进行校级专题讲座(经验介绍)3次,讲座体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的要求,并有讲稿,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3.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传、帮、带新教师作用明显,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获得县级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1次。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

3.有2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市(地)级二等奖,或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

(二)对任教学科具有完备、精深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深刻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灵活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2;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2/3。

(二)教学效果

1.深刻领会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能圆满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出色完成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熟练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成效显著,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能在全市教学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突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和较大进步。

(三)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主持开展教研活动,主持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不断地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独立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重视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育理念。有体现教育思想或教学艺术或教学风格的文章或专著;

2.积极引领教研活动,主持省级以上大型教科研活动,或在省级以上大型教科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或讲座3次。积极组织参加 *** 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是市(地)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育人效果显著。结合学科教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或指导市(地)级以上主题班(团、队)活动3次,其中省级主题班(团、队)活动至少1次,受到好评或奖励。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优秀,班风优良,获得县(区)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

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3篇有推广价值的关于素质教育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深刻领会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科研活动,强有力推动校本教研和培训。有专题讲稿、研究成果,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 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60学时。每年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并主持 *** 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经常在 *** 或其他媒介上发表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培养名优教师业绩突出,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二等奖5人次,其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四:

1. 教学质量优异,是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或教学能手,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大,学生个性特长获得充分的发展,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广泛好评。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科技等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 本人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主办的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职业中学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次,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

2.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具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在省级以上活动中承担或指导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和讲座)3次,其中国家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讲座)1次。积极主持或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作者名次为前三名);

3.在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方面成绩显著,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在本市有较好影响;

4.有1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行政部门一等奖;

5.获省级以上 *** 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 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获得特级教师称号。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 本人承担字数为6万字以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五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七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 凡提交的项目、实验等成果必须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基础教育机构审批、备案。

第十九条 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教师的资格证书和学历要求,参照高中教师标准掌握。

第二十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人员,必须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