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黑龙江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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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黑龙江省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和时间

申请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关于时间要咨询当地的人社局。

扩展资料:

一、职称评定作用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二、评审专业

1、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2、医药工程: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3、水产工程: 工程师

4、经济类 :会计、经济、统计、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5、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职称

黑龙江中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

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了解到,2022年10月2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若想了解其他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可进入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查看。

中级会计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中级会计的考试科目有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科,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

考试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经济法》为2小时,《财务管理》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公示

计算机硕士,评职称中的中级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考什么?

无地域差异,

不需要职称英语,

不需要计算机软考,

硕士本专业毕业工作1.5-3年,可直接认定中级!!

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二、工程是个总称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凡是属于工程类(工程类里包括计算机方面、建筑方面、测量方面等)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的技术职称申报时都是统一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

不管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你学的是什么专业,评职称的时候,论文和报批都是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你工作所从事的专业和服务的单位,前面就贯上名字。如申请评审工程测量职称,评上初级职称就叫助理建筑工程测量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就叫建筑工程测量工程师。

计算机专业可申请工程类计算机方面的职称评审,但要先通过对应等级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计算机专业人员要申请工程类工程测量、测绘方面的工程技术职称,可不通过《软考》。

报工程系列一般应具备理工科相应学历和工程技术工作经历(自己填写,公司盖章)或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光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等理工科专业,申报工程职称,要求有本专业的学历、资格证书外,还要求有测绘测量方面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

总的说来,申报职称的时候,不管是什么专业,只要专业是理工科,从事的是工程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申报.即不管是海洋工程专业,还是计算机专业,还是通信专业,光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等等,只要从事的是工程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申报工程类职称.申报的时候,因工程是个总类,不对专业做划分.只是评审对专业做了划分。

三. 计算机专业评审所需要材料

(1)计算机专业评审工程方面的初级职称需要的材料

1.本人学历资历等材料

2.所从事的专业方面的相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单位出证明)等申报。

材料和有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外语、计算机职称成绩通知单(仅后补学历要求,统招不要求)

备注:提供的能证实其工作能力的成绩、证明尽量多,申报成功机会越大。

(2)计算机专业评审工程方面的中级及高级职称需要的材料

本人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卡),年度考核表(高级近三年各一份,中级近两年各一份),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初级职称所需要的表格

1. 统招生: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A4)

《重庆市( )系列( )级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初级一式 15份A3 ,中级一式20份A3)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

有关考试合格成绩和业绩成果证明

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A4)

2. 后补学历(如五大生等.五大生:自考、电大、函大、夜大、职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

系列( )级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初级一式 15份A3,中级一式20份A3 )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

有关考试合格成绩和业绩成果证明

外语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计算机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A4)

五、申报费用及日期

表格在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购买(1元/份,可买回来复印)。申报评审初级职务60元/人;申报评审中级职务120元/人;申报评审高级职务280元/人。评审结果预计在本年底至明年初出来。

六、对于工作年限6—7年能否直接评中级的问题

通常情况:评中级由工作年限和学历二者共同决定,所以单就工作年限6—7年这一项不能直接评中级职称;

特殊情况:1.博士毕业后可直接认定中级;

2.硕士本专业毕业工作1.5-3年,可直接认定中级;

3.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要求满足的条件下可直接申报.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七、申报程序

1. 申请人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水平、外语、计算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

2. 用人单位同意后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业务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 所在单位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书面考核意见,如同意推荐,则填写《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评审综合情况表》。

4. 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上报评审材料,缴纳评审费。

5. 高新区职改办依据评审程序组织专家组、评委会评审或委托其黑龙江省财政厅职称评定他评委会评审。

6. 经评委会评审同意后取得任职资格者,分别由市职改办或高新区职改办发文公布,并将其评审材料送本人档案所在地,装入本人技术档案。

7. 各用人单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或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 理“资格证书”。

8. 用人单位根据“评聘分开”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要装入本人技术档案。

要知道:会计证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版

相关规定

黑财会〔2010〕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近一时期,省财政厅陆续接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个别地方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收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规定。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和管理,各地不得违规受理非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和考试。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0〕20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是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依照国家规定,以黑价联字〔2008〕32号文件审核批复,各地要严格执行。未经省级以上财政、发展改革及物价部门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也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黑财会〔2009〕20号[1] 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可自行确定试行范围,条件成熟的可全面推广实施。在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反馈。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监督管理,促进持证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方便用人单位自主择人,会计人员自主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分为四个档次,即通过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全方位考核,按其具备的职业能力,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在会计人员个人档案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同时记载。

        第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依照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进行等级考核、确认和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证等级分值的确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为本地区所持证会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并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有关媒介向社会公示。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诚信状况、继续教育情况和目前会计等级等。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 ***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职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号等。诚信状况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在职期间的执业情况、违法违规情况、履行诺言情况、表彰奖励及有关部门处罚情况等。继续教育情况信息包括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累计学时及考试成绩等。 个人档案主要信息取得由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会计人员要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各项变更登记,包括继续教育情况、工作变动情况、学历职称变化情况、受表彰奖励及处罚等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信息。会计人员脱离会计工作岗位,财政部门可将其个人信息档案转为定期保存(可保存两年)或移交人才市场管理。财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信息的归集、录入、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第六条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D级;会计人员评估得70(含70分)分至79分,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C级;会计人员评估得80(含80分)分至89分,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B级;会计人员评估得90(含90分)以上的,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A级。

        第七条 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得5分;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得10分;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含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得15分。具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初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6分;高级职称得10分。

        第八条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学历会计类专业得5分,其他专业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会计类专业得8分,其他专业得4分;具有本科学历会计类专业得10分,其他专业得5分;具有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经济类专业得15分,非经济类得10分。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专业等。第九条 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 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得4分。

        第十条 参加国外会计学术会议、培训、进修和考察的1次得3分;参加省级以上会计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1次得2分;参加市级会计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1次得1分。

         第十一条 参加省级以上会计课题研究并结题的1次得5分;参加市级会计课题研究并结题的1次得3分。

        第十二条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5分;在省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3分;在市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1分。以上应为之一作者。

        第十三条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会计著作的1本得5分。

        第十四条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含5年)得2分;每超过5年加2分。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扣10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扣30分。

        第十六条 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处罚、处分的每次扣10分。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考核材料及信息,每次扣5分,并对单位及个人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会计证等级评定通过计算机进行,通过自动生成系统计算总分并确定会计等级。

        第十九条 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证等级。总会计师,应具备A级会计证等级;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B级以上会计证等级;稽核岗位,总账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的人员,应具备C级以上会计证等级;出纳员、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D级以上会计证等级。各单位应将会计证等级作为任用会计人员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含从本地区以外调入)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其评估确认的会计证等级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调出本地区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换发全省通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事厅2009年评上的中级会计职称可以涨工资吗?我工作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谢谢!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来看,2009年的会计中级职称是需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才能取得的,不是通过评审取得的。

根据2006年黑龙江省工资套改的相关政策,如果是事业单位的话是可以兑现工资的。但是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1993〕78号文件,人职发[1990]2号、国发[1993]78号、人办职[1994]5号等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不得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也不得自行评定所谓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