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职称评定细则
黑龙江职称评定细则黑龙江省职称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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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黑龙江省职称聘用的能力与水平黑龙江省职称聘用,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工作,以及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法医师。
2022年黑龙江省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黑龙江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黑龙江省职称聘用;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黑龙江省职称聘用,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黑龙江省职称聘用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黑龙江省一线人员晋级职称几年有效
2年。
面向所有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黑龙江省职称聘用,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龙江省职称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优先通过黑龙江省职称聘用,重点向援鄂人员倾斜黑龙江省职称聘用,通过人员可直接聘用、兑现待遇。
放宽服务经历考试考核要求。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黑龙江省职称聘用,视同其在基层或对口帮扶医疗机构服务1年经历。视同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分)。免于2020年度卫生高级职称专业考试,以后年度参加考试的,合格标准降低5分,援鄂人员合格标准降低10分。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的,免于考核。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职称几年一聘用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职称五年一聘用。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黑龙江省职称聘用的实施意见》规定黑龙江省职称聘用,事业单位职称聘用年限是五年一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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