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在哪里公示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答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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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
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破格申报、引进入才、长期援疆 *** 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申请破格晋升,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须本人签字)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一式2份。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转正定级表).
8、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
9、其他培训证书、 *** 聘任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022黑龙江省之一次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任职文件在哪里能查到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能查到。
2022黑龙江省之一次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任职文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能查到,因为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所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能查到。
高级职称简单来说就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而职称一词,说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和成就的等级称号,通常用来反映这类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黑龙江省人才能否凭职称
一、 申报条件
根据黑人字〔1994〕8号文件规定,凡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保管期限满一年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1、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生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两年专业技术工作,可确定助理
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申报材料(个人提交材料只需提供前两项即可)
1、《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或《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教师系列评审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证及复印件
4、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5、在人才中心存档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存档人员合同书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在龙育公司存档人员需持龙育公司出具的评定初级职称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由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以其他形式后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填写;
2、会计、经济、审计、卫生、出版、翻译及计算机专业不参加评审;
3、参加高校教师专业评定的人员,需取得学士学位后一年见习期满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参加评审;
4、参加科学研究专业评定的人员,需取得学士学位后一年见习期满方可参加评审;
5、在龙育公司办理就业 *** 的人员不参加初级职称评审;
6、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审批表中专业岗位与拟定职称的内容,该内容将做为今后拟评定职称专业的依据;
7、今年参加初级职称评定并通过的人员,人才中心将评审人员提交的《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或《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存档,不再发放初级职称证书。
四、填写样表:
附件(一)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样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样表)
五、表格下载:
附件(一)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
(三)《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
六、其它事项
办理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详情:请查询龙江人才网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有哪些规定
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主要依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和《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黑龙江省职称聘任的文件的通知》(宣人社秘〔2010〕8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黑龙江省职称聘任的文件:“三、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黑龙江省职称聘任的文件,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2、根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各地、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黑龙江省职称聘任的文件,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完成人员定岗、定级、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3、对聘任存在的问题,可向单位纪检、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反映。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职称几年一聘用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职称五年一聘用。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黑龙江省职称聘任的文件的实施意见》规定黑龙江省职称聘任的文件,事业单位职称聘用年限是五年一聘。
黑龙江: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可直接聘任工程师职务!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规〔2018〕1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各地各部门应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政策解读及证书甄别指导,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甄别和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便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26日
黑人社规〔2018〕12号-职称与职业资格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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