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审验登记表上那里去整

登录“黑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站(),依据“2021年学分周期审验电子流程图”进行操作,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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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周期审验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分周期审验工作的通知》(黑继委发〔2021〕2号)及《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黑卫科发〔2020〕3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5-2020年期间所获学分周期审验工作,现将牡丹江市2021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周期学分审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期审验时间

上报时间: 5月5日-5月15日,5月15日省级平台将自动关闭,无法补报。

二、周期审验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中级晋升副高级职称和副高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进行学分周期审验。

三、周期审验对象

2015-2020年期间全市西医类别的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破格、博士等特殊条件),2021年度符合职称晋升任职资格年限的西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学分周期审验。

四、审验要求

(1)学分周期审验按照《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黑卫科发〔2020〕33号)相关要求,继续实行学分周期审验证书“电子化”管理,2021年学分周期审验工作在网上进行。

(2)学员在2015-2020年期间,要完成5个年度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且2020年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达标。

(3)各单位要在学分周期审验前做好学员的个人信息维护及学分年度审验工作,并对审验结果负责。

(4)各单位登录“黑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站(),依据“2021年学分周期审验电子流程图”进行操作(见附件1)。

(5)各单位在省继教办周期审验结束后,直接打印出带有已审核水印及防伪二维码的“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审验登记表”,视为完成学分周期审验。此表作为职称晋升评定的必备材料之一提供给人事部门。

(6)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系统所辖学员进行全面统计,在省级平台开放时间内完成学分周期审验上报工作,过期不予补审。在审验过程中要保证审验质量,不得漏报、漏审。由于单位和经办人员失职造成大规模漏报、漏审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由于单位和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学分周期审验,后果自负。

(7)各审验单位将拟参加学分周期审验人员建立名册(见附件2),并于5月15日前按属地化原则将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的纸质件送到市继教办(牡丹江市卫生学校继续教育科)存档备查,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mdjwsxxjxjy@163.com),市继教办将依据在册人员名单进行学分周期审验。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报名参加中、副高级职称评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黑龙江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论文报评委会审批 (或参加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

获得高级资格后企业发高级工程师聘书。

黑龙江省一线人员晋级职称几年有效

2年。

面向所有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优先通过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重点向援鄂人员倾斜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通过人员可直接聘用、兑现待遇。

放宽服务经历考试考核要求。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其在基层或对口帮扶医疗机构服务1年经历。视同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分)。免于2020年度卫生高级职称专业考试,以后年度参加考试黑龙江省技术职称晋级的,合格标准降低5分,援鄂人员合格标准降低10分。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的,免于考核。

2022年黑龙江省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黑龙江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黑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时间

黑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1日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

2022年9月1-5日(补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

黑龙江省运动员保障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28号,冰上中心综合楼432室)。

3.材料返还

请各市(地)、省直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取回。

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通过新版职称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2.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黑龙江职称评定细则

黑龙江职称评定细则:

之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法医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医、中医、预防医学、中西药、护理工作,以及在公安和司法等机构中从事法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法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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